一、系统交易时间为周一至周五(国家规定的节假日除外)的北京时间9:30-11:30,13:00-15:00。如遇特殊情况,交易系统将根据交易中心指令将调整全部或部分商品的交易时间。
二、现货挂牌交易实行全款全货交易,交易当天系统完成货款划拨和货权转移。
三、交易系统报价货币为人民币,价格单位为元。
四、系统交易方式
(一)交易系统采用实名制,用户需完成注册、实名认证和绑卡后才能参与交易。用户参与交易系统交易,应输入登录账号和密码(验证码),登录进入交易系统。用户对其登录账号所发出的所有交易指令承担一切法律责任。
(二)交易系统采用挂牌交易。在交易时间内,用户按照交易中心的有关规定,将其准备买入(或卖出)的已上市藏品的代码、价格、数量等信息通过交易系统发布,作为其交易指令下达在交易系统中,完成挂牌。
(三)在交易时间内,交易系统接受交易申请,申请当日有效。如果一笔申请不能一次性全部成交,未成交的部分继续参加当日的交易。在下达交易申请未成交前,用户有权变更或撤销交易申请,撤销指令经交易中心确认后方为有效。被撤销和失效的申报,交易系统在确认后及时解除对用户相应的款项或实物的锁定。交易申请视为用户向交易系统提交的交易委托。一旦成交,用户必须履行相应的义务,并按照交易系统规则及交易中心相关规定确定的方法与对方结算。
(四)用户查询挂牌行情信息,确定交易藏品的代码、价格、数量作为交易指令下达至交易系统,应价后交易系统成交。根据交易系统规则,卖方向买方转移交易藏品的所有权,买方向卖方划转对应的资金;交易中心按相关标准收取已达成交易的买卖双方的交易服务费。
(五)根据交易中心的风险控制要求,交易系统对藏品交易实行涨跌幅限制,首日上市交易藏品的涨跌幅度不得超过上市指导价的10%;上市首日之外的交易日,上市藏品的涨跌幅度不得超过前一交易日收市价(如遇调整为最新价)的10%。
(六)交易系统对用户所购藏品再次出售的交易时间,控制在订单成立的5个交易日之后(如遇国家政策调整,按最新政策执行)。为接轨线下市场,交易中心可重新合理确定并调整交易系统交易参考价(即最新价)。